家
家 這是我曾經稱之爲“家”的地方。 對。 曾經。 我在這裏生活了十五年, 算是在人生最無憂無慮及青春最年華的時候住在這裏。 那時候的家大多數時候對我來説只是用來睡覺和吃早餐的地方, 因爲上學以外的時間我們一家都呆在圖書館活動。 到了高三那年, 爲了專心備考, 它成了我每天拼死啃書、晚上挑燈夜讀的地方。 這個家很大,屬於半獨立式排屋。 雖然只有單層卻包含二廳五室,兩間衛浴(厠所和浴室分開), 屋子前可停放兩輛車,屋後有厨房,再往後就是紅毛丹林, 屋旁有一塊空地, 小時侯那裏種了些羊角豆、辣椒等等的植物。 我和弟弟跟鄰居小孩總愛跨在長水管上從屋前跑到屋後再回來, 這樣也可以玩得不亦樂乎。 小時候的快樂就是如此的簡單。 以前過年時親戚全都回來, 大人小孩擠在一塊, 不夠房分的話小孩就睡客廳, 年夜菜在家裏吃,大人小孩各一桌, 大年初一全擠在客廳玩牌打麻將喝仙地看電視節目等人來拜年。 年三十晚我們一定會做的事就是清洗屋外的空地以迎接新年, 那是我覺得烟花撲克以外最好玩的事了, 和堂哥堂姐弟弟們一起清洗, 弄得全身濕透卻還可以笑得很開心。 去台灣念書的第一年回來, 這個家還在。 要離開時我怎麽也沒想到那會是最後一次住在那兒了, 也沒機會拍照留念, 至今只能凴記憶回憶那個家。 大一暑假那個月, 爸爸說這個家要賣了, 我早已訂好回去的日期, 無法及時回去參與搬家, 便一個人坐在宿舍交誼廳哭得不能自己, 仿佛住了多少天就要流多少滴眼淚。 這事讓我久久無法釋懷, 爸爸安慰我說:“家人在哪裏,哪裏就是家”。 是啊, 因爲從這個家搬出以後我們確實住過好多好多地方, 那些從本質上不能算是家,頂多稱得上“房子”, 但心靈層面上卻可以短暫讓我們稱作“家”。 搬來搬去的那幾年, 我和弟弟長時間在台灣, 父母也換了好幾份工作, 但只要我們能夠聚在一起的時候總是會聚在一起, 聊天聲笑聲依舊連連不斷, 一家五口在那些只稱得上“房子”的空間呈現“家”的意義。 我雖然認同爸爸説的“家人在哪裏,哪裏就是家”, 但還是會免不了在偶爾想起那個曾經被我稱爲“家”的地方時泛起思念之淚。 在台灣那五年就像縱橫天下,四海爲家。 不斷搬宿舍、旅居各地、留宿朋友家, 使我習慣了這種沒有固定住所的生活模式。 即使回來兩年之久, 還是會不時在兩個地方居留。 適應能力強是蠻好的, 説明我適合旅居各地,四海爲家。 可能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