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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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家 |
對。
曾經。
我在這裏生活了十五年,
算是在人生最無憂無慮及青春最年華的時候住在這裏。
那時候的家大多數時候對我來説只是用來睡覺和吃早餐的地方,
因爲上學以外的時間我們一家都呆在圖書館活動。
到了高三那年,
爲了專心備考,
它成了我每天拼死啃書、晚上挑燈夜讀的地方。
這個家很大,屬於半獨立式排屋。
雖然只有單層卻包含二廳五室,兩間衛浴(厠所和浴室分開),
屋子前可停放兩輛車,屋後有厨房,再往後就是紅毛丹林,
屋旁有一塊空地,
小時侯那裏種了些羊角豆、辣椒等等的植物。
我和弟弟跟鄰居小孩總愛跨在長水管上從屋前跑到屋後再回來,
這樣也可以玩得不亦樂乎。
小時候的快樂就是如此的簡單。
以前過年時親戚全都回來,
大人小孩擠在一塊,
不夠房分的話小孩就睡客廳,
年夜菜在家裏吃,大人小孩各一桌,
大年初一全擠在客廳玩牌打麻將喝仙地看電視節目等人來拜年。
年三十晚我們一定會做的事就是清洗屋外的空地以迎接新年,
那是我覺得烟花撲克以外最好玩的事了,
和堂哥堂姐弟弟們一起清洗,
弄得全身濕透卻還可以笑得很開心。
去台灣念書的第一年回來,
這個家還在。
要離開時我怎麽也沒想到那會是最後一次住在那兒了,
也沒機會拍照留念,
至今只能凴記憶回憶那個家。
大一暑假那個月,
爸爸說這個家要賣了,
我早已訂好回去的日期,
無法及時回去參與搬家,
便一個人坐在宿舍交誼廳哭得不能自己,
仿佛住了多少天就要流多少滴眼淚。
這事讓我久久無法釋懷,
爸爸安慰我說:“家人在哪裏,哪裏就是家”。
是啊,
因爲從這個家搬出以後我們確實住過好多好多地方,
那些從本質上不能算是家,頂多稱得上“房子”,
但心靈層面上卻可以短暫讓我們稱作“家”。
搬來搬去的那幾年,
我和弟弟長時間在台灣,
父母也換了好幾份工作,
但只要我們能夠聚在一起的時候總是會聚在一起,
聊天聲笑聲依舊連連不斷,
一家五口在那些只稱得上“房子”的空間呈現“家”的意義。
我雖然認同爸爸説的“家人在哪裏,哪裏就是家”,
但還是會免不了在偶爾想起那個曾經被我稱爲“家”的地方時泛起思念之淚。
在台灣那五年就像縱橫天下,四海爲家。
不斷搬宿舍、旅居各地、留宿朋友家,
使我習慣了這種沒有固定住所的生活模式。
即使回來兩年之久,
還是會不時在兩個地方居留。
適應能力強是蠻好的,
説明我適合旅居各地,四海爲家。
可能因爲本性就是如此吧,
在追求穩定前還想浪跡天涯多幾年。
只是我還是會羡慕朋友家的墻上有著從小到大量身高的畫記、小時候的塗鴉、成長過程中的印記......
那些我也有過,
不過刻在記憶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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